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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下述合约自上市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20号胶NR2703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1%。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