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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2024〕94号

       近日,我中心收到青岛海关技术中心相关申请材料。根据我中心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成为我中心20号胶期货指定检验机构。
       二、自公告之日起,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应按我中心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强管理,确保检验业务正常有序运行。
       联系方式:张艳15105327551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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