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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规则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中质含硫原油
 
交易单位
 1000桶/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桶

(交易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最小变动价位
 0.1元(人民币)/桶
 
涨跌停板幅度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合约交割月份
 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以及随后八个季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交割品质
 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另行规定。
 
交割地点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SC
 
上市机构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 交割单位

原油期货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00桶,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数倍。

二、 最后交易日

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范市场风险,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例如,临近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期之间出现连续三天以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后最后交易日,并提前进行公告。

三、 交割品质

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能源中心另行规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交割油种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本合约所称的原油,是指从地下天然油藏直接开采得到的液态碳氢化合物或其天然形式的混合。

四、 指定交割仓库

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并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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