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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上能发〔2018〕5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8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6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国庆节前后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9月29日(星期六)至9月30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
  10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若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SC1811、SC1901、SC19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分别为10%、6%和5.5%,其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7%。下一交易日起,SC181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其他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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