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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2022〕11号

       近期,我中心收到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港口集团)变更存放点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20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由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同江路572号(临)变更至山东省青岛市前湾保税港区月湾路7号。
       二、自公告之日起,山东省港口集团应按变更后的存放点开展20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山东省港口集团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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