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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2020〕71号

  为引导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等规定,我中心制定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业务指引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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