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公告
- 2020-12-11关于调整原油等品种交割手续费的通知
上能发〔20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9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和国际铜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1日
上能发〔20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9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止: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和国际铜期货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