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中心公告
- 2017-06-1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批复同意9家期货公司会员的公告
〔2017〕6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经2017年6月13日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批复9家期货公司(见附件)能源中心会员资格。
下一步,请相关公司自接到批复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与能源中心签订协议,并到能源中心办理相关入会交易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