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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2020〕24号 

       近期,我中心收到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增加原油期货启用库容的申请。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新港内海鲇路31号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备库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启用库容由80万立方米增加至120万立方米,核定库容按120万立方米执行。
       二、自公告之日起,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应按增加后的启用库容开展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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