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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2020〕14号 

      近日,我中心收到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关于成为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成为我中心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二、自公告之日起,同意大连北方油品储运有限公司位于大连保税区大连港新港沙坨子的原油库成为我中心原油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40万立方米,启用10万立方米。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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