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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上能发〔2020〕32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6日(周一)收盘结算时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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