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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公告

 

上能发〔201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35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春节期间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月1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2月2日(星期六)至2月3日(星期日)周末休市,2月4日(星期一)至2月10日(星期日)休市。
  2月11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若1月31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10%。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月11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2%恢复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10%恢复为8%。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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