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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新闻

 

 作者:高国华

 

       备受国内外市场关注的我国原油期货的上市进程再进一步。作为原油期货的上市场所,2015年3月18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能源中心”)就交易规则等4个业务规则向境内外市场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期货市场第一个真正全球化的业务规则体系,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战略在交易所层面的落地,也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


构建国际化业务规则体系 为原油期货上市铺路


       据介绍,首批发布的征求意见业务规则包括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境外特殊参与者和信息管理细则,涉及基本交易制度、会员和境外参与者资格、行情信息发布和转发等内容,为未来国际化的原油期货交易构建基础性的制度框架。 
       业务规则体系是市场有效平稳运行的基石,是对境内外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制度保障。能源中心在业务规则起草过程中,注重借鉴成熟市场成功运行经验,并结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运行情况,旨在建立一套既符合我国期货市场监管制度要求,又吸收国际市场通行惯例的规则体系,为境内外交易者参与我国期货市场营造公正、公平、安全、高效的制度环境。 
       国金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江明德表示,业务规则中既坚持了目前国内期货交易的交易编码制度、保证金、涨跌停板、持仓限额等具有中国特色且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交易制度,同时又借鉴境外主要期货交易所的制度框架和规则内容,为境外交易者参与国内期货市场提供便捷通道,实现境内市场与全球市场的融通。 
       相关业务规则显示,能源中心可以直接接纳境外机构成为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内的期货公司也可以采取直接吸收、二级代理、委托结算等多种模式接纳境外交易者成为客户。境外交易者既可以直接入场交易,也可以通过境内的期货公司或境外中介机构参与;境外交易者既可以使用人民币,也可以使用外币资金作为保证金参与交易。 
       从交易规则来看,能源中心将向境内外交易者开放,既包括机构,也包括个人。总体来看,能源中心构建的业务规则体系是一套既符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运行情况,又充分对接国际市场的规则体系,将大大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进程,有利于期货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原油期货上市一直牵动着市场的神经。上期所理事长杨迈军在两会期间表示,随着各部委政策陆续出台和交易所相关准备工作就绪,相信今年就能够开始交易原油期货。在此之前,为了推出我国第一个国际化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去年12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上述首批4个规则体系的发布则从交易所层面为原油期货上市铺路。 
       能源中心表示,下一阶段,该中心将继续发布其他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同时,紧密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出台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业务规则。 
 

保障能源安全 推动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市场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对进一步推动期货市场改革发展、深化期货市场功能、推进监管转型、加快对外开放进程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以原油这一具有高度金融属性的期货产品作为首个上市合约,有利于在亚太地区建立起反映我国供求和我国进口原油标准的原油期货市场,通过市场优化石油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资本市场国际化将是我国经济体制深入改革的重点,对于促进金融发展、有效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有着重大意义。 
       “从这个角度而言,能源中心打造国际化的期货交易平台、构建国际化的业务规则体系、建设国际化的原油期货市场,将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一环。”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建设原油期货市场,需要一个国际化的交易平台,吸纳境内外交易者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也需要建立一套既符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运行情况,又能充分对接国际市场的规则体系。能源中心构建的这套规则体系,首先应用于原油期货市场,探索建立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其所形成的制度创新、规则创新、业务创新等,将可复制、可推广于其他国内期货品种,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进程。 
       很显然,以全球化的原油期货推出为契机,充分借鉴境外成熟国家或者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经济发展转型时期特点和期货市场有效运行20年的经验总结,能够增加对境外交易者的吸引力,增强我国期货市场的定价能力。而一个更高层次要素市场的开放,也有利于在石油生产国、消费国之间建立互惠双赢的新型石油贸易关系,完善“一带一路”的能源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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