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晓翀 杨淑祯
路透北京 5月16日 - 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周二表示,下阶段,将按照业务规则开展原油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受理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的资格申请,受理银行、交割仓库、检验机构的资质申请,开展全市场仿真交易。在积极稳妥完成各项上市准备工作后,能源中心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
上期所表示,交易者适当性门槛方面,对个人客户设置50万元人民币的门槛,对单位客户设置100万元的门槛,同时要求具有相关的交易经验,具有一定的抵御承受风险能力。标准合约方面,1,000桶/手与国际主流的原油期货合约保持一致。交割违约处置方面,由原先的递延交割制度修改为违约金制度。“风控方面,严格遵守目前国内期货市场已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期货保证金制度、一户一码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上期所称。
同时针对境外交易者的风险特征和原油期货交易的特点,积极落实境外交易者适当性审查、实名开户、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强化资金专户管理和保证金封闭运行,推动与境外期货监管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跨境联合监管和案件稽查办法。
上期所认为,选择中质含硫原油作为交割标的,一是中质含硫原油资源相对丰富,其产量份额约占全球产量的44%左右,二是中质含硫原油的供需关系与轻质低硫原油并不完全相同,而目前国际市场还缺乏一个权威的中质含硫原油的价格基准;三是中质含硫原油是中国及周边国家进口原油的主要品种。
上期所并称,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有四种模式:一是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能源中心交易;二是作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的客户参与交易;三是作为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四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参与交易,境外中介机构需要将客户委托给境内期货公司会员或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
以上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必须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与能源中心办理结算业务。此外,市场运行中,并不限制境外中介机构中间介绍境外交易者给期货公司会员,而作为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周稍晚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关于原油期货明确交易品种为中质含硫原油,报价单位为人民币,交易单位1,000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