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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专区

 

 作者 一德期货总经理助理 佘建跃

 

进口原油现货的点价原理

 

7月份交货,约定ICE Brent 09 + 1.5美元/桶,点价结束时间7月24日。第一这个计价公式是活价,达成交易的时候,买方卖方都不知道是多少钱。不过由于并没有约定明确的计价期,卖方给买方选择权,就是从现在到7月24日,买方可以看着屏幕报价,自行决定是否计价。为什么要7月24日前完成点价,因为基准原油是ICE Brent原油期货09合约,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7月31日,从这个期货月份合约的流动性而言,临近最后交易日,合约的流动性肯定会下来。


买方选择点价,就是告诉买方,比如6月1日好日子,在晚上8点零8分点上一半数量的价格。那么卖方接到买方的指令,就要去市场操作一下。买方并没有期货头寸,也不用到ICE里去开户交易。那卖方要进ICE里去买入相应数量的Brent 09合约,不过卖方的买入期货动作是“买平”,因为卖方之前在达成现货合同的时候,就已经卖出了实货合同数量对应的Brent 09合约。所以,买方的点价,不过是卖方的期货平仓动作而已。双方都觉得可以接受,卖方回避了风险,买方获得了自主定价的权利。

 

期货加EFP机制,实现买卖各自点价

 

还是上面的货,还是ICE 09 +1.5美元/桶,但是买方要自己操作期货,可以实现否?也可以,在现货合同中约定,双方各自点价,最后将各自手头的期货头寸EFP(期货转现货)。

 

这时候,买方不用告诉卖方,我要点价了!一般情况下,卖方需要自己去点价,如果实货合同已经确定有利润(+1.5里体现出来的),那么卖方就会在7月份均衡的卖出ICE 09,最后的期货空头总量和现货数量相当。而买方呢,仍然像原来一样的操作,6月6日是好日子,6月8日也不错,6月18日必须点,反正最后点出来一个期货多头的头寸和现货数量相当。双方的期货数量头寸相等,再向交易所申请EFP,相当于协议平仓了,和现货一结合,各自实现了自己的价格目标。

 

产业客户可以在上海原油期货积极尝试


国内原油的买卖双方,完全可以采取上海原油期货进行贸易实践。例如以INE SC 08 - 1.5达成一批7月份提油的现货。约定在7月24日完成点价,并进行EFP。7月份的时候,SC 08合约是主力合约,流动性杠杠的!但是,现在5月下旬看,SC 07合约是主力合约,没有关系,觉得现在就是点价的好机会,先买入SC 07合约。看到主力合约从SC 07向SC 08转变,可以进行移仓,把SC 07多头平掉,转为SC 08多头。现在来看,通过做市商制度,上海原油期货的非主力合约的流动性也上来了,也可以直接建立SC08的头寸。总之,最后,现货的买卖双方,持有和现货合同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头寸,通过交易所进行EFP就可以完成价格目标。第一,SC的流动性足够。第二,产业双方其实本质上是对期货价格的引用,而不会在临近交割时,对期货的价格产生很大的扰动。

以上建议,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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